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1.一些灵人靠近我,我从天上得知,他们来自离太阳最近的那个星球,该星球在我们的世界叫水星。他们一来就在我的记忆里搜寻我所知道的。灵人做这种事可谓驾轻就熟,因为他们一靠近人,就能看见储存在他记忆里的一切细节。所以,当他们搜寻各种事物,包括我所造访过的城市和地方时,我发现他们对教堂、宫殿、房屋或街道并不感兴趣,只对我所知道曾在那些地方发生的事件,以及它们的管理体制、居民的秉性和习俗等等感兴趣。因为这类事在人的记忆里与地方紧密联系在一起;以至于当回想起地方时,这些事也被带了出来。我对这种行为感到惊讶,于是就问他们为何不理会那些壮观的地方,只留意那里所发生的事件和行动。他们说,他们不喜欢看物质、肉体或世俗的事物,只喜欢看真相。这证明,水星的灵人在巨人里面和对抽象概念,而非物质或世俗概念的记忆有关。灵人可进入人的整个记忆,但没有什么东西能从他们的记忆进入人的记忆(AC 2488, 5863, 6192, 6193, 6198, 6199, 6214)。天使则能进入启动并指导人的所思、所愿和所行的情感和目的(AC 1317, 1645, 5844)。
4751.“我们杀我们的兄弟,藏了他的血,有什么益处呢”表即便这真理被彻底摧毁,也得不到任何好处,或不会获得优越感。这从“有什么益处呢”、“杀”和“藏了血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有什么益处呢”是指得不到任何好处,或不会获得优越感,如下文所述;“杀”是指摧毁,在此是指摧毁神性真理,尤其摧毁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真理,这真理由“兄弟”,也就是约瑟来表示;“藏了血”是指将神圣真理完全隐藏起来,或将神圣真理彻底从视线中清除,“血”表示神圣真理(参看4735节)。从下文明显可知这一切的含义。
“益处”在此之所以不仅表示好处,还表示优越感,也就是说,“有什么益处呢”表示得不到任何好处,或不会获得优越感,是因为这句话是出于对利益的欲望和贪婪说的。因为对利益的欲望和贪婪含有不仅拥有全世界,还为了利益掠夺,甚至杀害每个人的渴望在里面。事实上,如果没有法律的阻碍,受这种欲望驱使的人就会为了蝇头小利去杀人。此外,这种人因拥有金银而自视为最有权势的人,无论他表面看上去多么没有权势。由此明显可知,贪婪不仅含有尘世之爱,还含有自我之爱,事实上含有最污秽的自我之爱。但对贪得无厌者来说,优越感或傲慢表面上并不那么明显,因为有时他们对财富不感兴趣,但这只是为了作秀;他们并没有那种通常与追求快乐联结的自我之爱。事实上,贪得无厌者对身体、饮食和衣服并不怎么感兴趣。他们的爱完全是尘世之爱,除了金钱外没有其它目的。他们认为,拥有金钱会使他们比所有人都优越,即便实际不优越,也潜在优越。由此可见,贪婪含有最低级、最卑鄙的自我之爱在里面;所以在来世,贪得无厌者觉得自己住在猪中间(939节)。他们也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反对一切良善。因此,他们居于如此漆黑的黑暗中,以致他们完全不明白何为良善,何为真理。他们根本就不理解这一观念:人里面有某种死后活着的事物;并且他们发自内心嘲笑说这种话的人。
犹太民族从起初就具有这样的性质,故内在之物不可能清楚揭示给他们;这从旧约圣言明显看出来。事实上,他们扎根于最坏的自我之爱;因此如果不是他们的贪婪把他们从内在事物那里远远地移开,并由此把他们关在漆黑的黑暗中,他们就会玷污内层真理与良善,在如此行时比其他任何人更亵渎它们。因为他们只要不承认,就不能亵渎(1008, 1010, 1059, 2051, 3398, 3402, 3489, 3898, 4289, 4601节)。这就是为何主在约翰福音中论到他们说:
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,你们父的私欲,你们偏要行,他从起初是杀人的。(约翰福音8:44)
论到代表犹太教会的加略人犹大,祂在约翰福音中说:
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吗?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。(约翰福音6:70)
当犹大卖主时,他的代表就类似于此处说“来,我们把约瑟卖掉”的犹大的代表。
1316.“看哪!这人民为一,他们都有一种语言”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。这从“人民”和“语言(或嘴唇)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人民”是指信之真理,“语言(或嘴唇)”是指教义。前面说明(1259节),“人民”表示信之真理,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;“语言(或嘴唇)”表示信之教义,这在前面也已说明(11:1;1286节)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、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,就说人民“为一”,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“一种”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主就在这目的里面,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。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。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,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,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,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。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,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。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,他的每一个思维,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。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。
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,因为在来世,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;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,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。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,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(如来世的人所说的)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,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。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。因此,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。但当人民为一,语言或嘴唇为一时,也就是说,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,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,或摧毁别人的自由,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。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,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。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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